龍族文化全球協會會員管理辦法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目的
為規範龍族文化全球協會(以下簡稱「協會」)會員管理,保障會員權益,增強協會凝聚力,依據《龍族文化全球協會章程》,特製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適用範圍
本辦法適用於協會所有個人會員與團體會員的入會、權利義務、會籍維護、退會及獎懲等事項。
第三條 管理原則
會員管理遵循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原則,尊重會員意願,鼓勵會員積極參與協會活動。
第二章 會員種類與入會條件
第四條 會員種類
協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與團體會員,其中個人會員分為普通會員、資深會員、榮譽會員三類。
第五條 入會條件
- 個人會員
- 普通會員:年滿 18 周歲,認同協會宗旨,熱愛龍族文化,願意履行會員義務。
- 資深會員:累計會齡滿 5 年,積極參與協會活動,對龍族文化傳播有突出貢獻。
- 榮譽會員:在龍族文化研究、藝術創作等領域有重大成就,經理事會提名並表決通過。
- 團體會員
從事龍族文化研究、傳播、保護的機構、企業、社團等,認同協會宗旨,提交組織機構證明文件。
第三章 入會程序
第六條 申請
- 個人會員需提交《入會申請表》、身份證複印件及近期免冠照片;團體會員需提交《團體入會申請表》、組織登記證書複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。
- 申請材料可通過協會官網、郵寄或所屬區域分部提交。
第七條 審核
- 秘書處在收到申請材料後 15 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,核實信息完整性。
- 初審通過後提交理事會審議,團體會員及榮譽會員需經理事會表決通過。
- 審核結果將以電子郵件或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。
第八條 入會
- 審核通過後,申請人需在 30 日內繳納會費。
- 協會在收到會費後 10 個工作日內頒發會員證(個人會員為電子會員證,團體會員為實體牌匾),會員資格自頒證日起生效。
第四章 會員權利與義務
第九條 會員權利
- 普通會員與團體會員:享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;參加協會活動;獲取協會資料;對協會工作提出建議與監督。
- 資深會員:除上述權利外,可優先參加協會學術研討會;免費獲取協會出版的學術刊物;推薦新會員。
- 榮譽會員:受邀參加協會重大活動;對協會戰略規劃提供諮詢;免繳會費。
第十條 會員義務
- 遵守協會章程及本辦法;執行協會決議;維護協會聲譽。
- 按規定繳納會費;個人會員每年繳納會費 200 元人民幣,團體會員每年繳納會費 2000 元人民幣(非盈利組織可申請減免)。
- 積極參與協會組織的學術交流、文化推廣等活動;團體會員每年至少參加 1 次全國性活動。
- 向協會提供龍族文化相關資訊與研究成果;協助協會開展課題調研。
第五章 會籍管理
第十一條 會籍續期
- 會員資格有效期為 1 年,每年需辦理續期手續,續期時繳納當年會費。
- 協會在會員資格到期前 30 日發出續期提醒,逾期 3 個月未續期者,視為自動中斷會籍。
第十二條 會員信息變更
會員聯繫方式、住址等信息發生變更時,需在 10 日內通過協會官網或會員部更新,否則由此導致的信息傳達延誤,由會員自行承擔。
第十三條 退會
- 會員退會需提交書面申請,說明原因,個人會員交回會員證,團體會員交回牌匾。
- 退會後,已繳納的會費不予退還,且不再享有會員權利。
第十四條 會籍恢復
中斷會籍未滿 2 年者,可申請恢復會籍,補繳所欠會費後,經秘書處審核通過即可恢復。
第六章 獎懲機制
第十五條 獎勵
- 對積極參與協會活動、為龍族文化傳播作出突出貢獻的會員,協會將授予「年度傑出會員」「文化傳播先鋒」等榮譽稱號,並在年會上表彰。
- 榮譽會員可優先參與協會資助的研究項目;團體會員可獲得協會官方平台免費宣傳機會。
第十六條 處罰
- 會員若未按時繳納會費,經提醒後仍逾期 3 個月未繳,暫停其參加活動的權利;逾期 1 年未繳,視為自動退會。
- 若發表損害協會聲譽的言論或從事違反協會宗旨的活動,經理事會審議,給予警告、通報批評;情節嚴重者,予以除名,且 5 年內不得重新入會。
第七章 附則
第十七條 解釋權
本辦法由協會理事會負責解釋。
第十八條 生效日期
本辦法自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施行,修訂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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